用户名 密码 注册

法官脱法袍斥原告没良心(图)

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,凤凰网保持中立

 

最新评论

共有评论3条 
【一颗小草】
湖北省 116.207.178.* 发表:2009/09/05 12:28
公理。
0
0

[回复]

【echo6693】
上海市 116.226.208.* 发表:2009/09/04 14:46
杯具啊~~
这就是一个悲剧

错了,要立即说对不起,请示原谅.不要拖。
0
0

[回复]

【zwxsx】
湖北省荆州市 58.54.236.* 发表:2009/09/04 10:26
应当将硫酸泼向张父或者其13岁的儿子。当然,在当时找不到其父其子的情况下泼向其女儿也是情不得已。对韩浪只应当判3年、赔偿2万元可矣。
0
0

[回复]

 
 
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,
凤凰网保持中立。